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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启用科研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消息来源: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以及学校专项会议安排,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0]2号)的具体要求,我校于2020年1月19日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开发布了《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遴选公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正式确定了我校科研试剂耗材的合格供应商,相关服务合同已签订完毕。

为了做好我校科研试剂耗材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课题负责人、科研人员和科研助理等人员,学习《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0]2号),熟悉了解我校新制定的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研究经费归属学校管理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拟采购研究所需的科研试剂耗材,须从招标确定的合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名录中遴选采购。

三、对于合格供应商不能提供采购服务的试剂耗材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另行采购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另行购置。对违反《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办法》要求,未经审批、无正当理由从其他厂商购买的试剂耗材,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不予审核报销。

四、各学院、各科研实验室等相关单位应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验收制度,指定有相关人员负责试剂耗材的采购验收和使用登记,确保试剂耗材的采供、验收、存储、使用规范有序。

五、本通知发布前已经采购的试剂耗材(以发票日期为准),请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报销。

六、合格供应商相关服务信息等详见附件。


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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