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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消息来源:人事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19日(本周四、周五),面试地点设在校本部及各附院。其中校本部、濮阳市中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拟于5月18日上午在新校区进行;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拟于5月18日下午分别在各自院区进行;第五附属医院拟于5月19日上午在本院院区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学科组划分(根据本人所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分组)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校本部及各附院直接通知考生,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场携带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现行教材1本(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

3.拟说课内容的教案3份(与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

4.考生本人的论文、论著(发表与否均可)或参与的课题研究、科研项目。

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三、面试环节和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说课部分占60分,答辩部分占4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1.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主要观察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考生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虑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说课不超过8分钟,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考生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考生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具体考核项目: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

3.答辩。答辩不超过5分钟,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养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考生从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答辩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专家也可在面试现场随机提问。具体考核项目: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

四、面试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2.考生根据本校面试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教案(一式三份),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3.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点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4.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案交给工作人员。

5.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6.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7.考生说课时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8.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10.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