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引领、中医药文化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的人文社科体系,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医药特色人文社科研究高地,围绕国家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就2026年度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共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原则上按原题申报,确有研究意义的,也可结合原题凝练相关题目申报。
(一)重大项目
1.第二个结合视域下中国古代医家思想研究
2.高等中医药教育与管理的创新发展研究
3.一体推进中医药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研究
(二)重点项目
1.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历史演进与内涵特征研究
2.中医药人才培养研究
3.中医药学科建设研究
4.中医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5.中医药文化及其国际传播研究
6.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研究
7.“中医药+”人工智能研究
(三)一般项目
1.中医药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逻辑关联研究
2.马克思主义引领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3.面向未来健康的高等中医药教育研究
4.“中医药+”文旅研究
5.中医考古发现研究与阐释
6.中医典籍整理与现代阐释
7.中医古籍数字化支撑体系建设研究
8.仲景文化的历史底蕴与时代价值研究
9.豫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研究
11.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2.中医药学术期刊特色化发展研究
二、申报范围与资格
(一)项目申报范围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博物馆;党委学工部、研工部、武装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项目管理与“双一流”创建办公室);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期刊社;中医学院(仲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报对象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独立组织开展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研究周期内,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同类项目。
3.在籍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但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作为负责人在研人文社科项目未结项者;作为负责人已申报校内同级同类项目者;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近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或被延期者。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自立项之日起1-2年内完成;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主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自立项之日起1-2年内完成。
四、成果形式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学术著作,不少于15万字。项目结项除提交1部学术著作外,还须具备下列至少2个条件:
1.立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CSCD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须标注“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南日报》等发表理论文章1篇。
4.研究成果被省直、市厅部门采纳或副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研究成果获评省部级以上奖项。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项目结项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具备下列至少1个条件:
1.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CSCD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须标注“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南日报》等发表理论文章1篇。
3.出版学术著作1部。
4.研究成果被省直、市厅部门采纳或副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研究成果被评为市厅级一等奖以上。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将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项目结项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具备下列至少1个条件:
1.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须标注“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
2.在市厅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
3.出版学术著作1部。
4.研究成果被省直、市厅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
5.研究成果被评为市厅级二等奖以上。
五、工作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方向确定选题,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电子稿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别+部门/单位名称+人文社科项目”命名。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于7月1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zgh@hact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书》纸质稿一式5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稿以“部门/单位名称+人文社科项目”命名。
2.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以“部门/单位名称+汇总表+人文社科项目”命名。
六、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严格对照各项要求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书》内容要体现原创性,重复率不得高于30%,材料提交后,人文社科学部(学术组织)将统一进行重复率检测,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项目研究起始日期以立项文件标注日期为准,不得延期。对未按计划完成研究的项目,实施中止或撤项处理。
(五)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文社科学部(学术组织)项目。
(六)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河中医办〔2026〕15 号)相关要求(见附件3)。
联系人:荣 梅 (0371)86255599
地 址:俊学楼A810房间
河南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学术组织)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