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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消息来源: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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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加速推进学校“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建设目标,学校鼓励教职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访)学的相关项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该项目的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1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优秀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选派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岗位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学校鼓励各学科积极组织申报,并向将参加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学科倾斜,尤其是“学科特区”、中医药科学院和协同创新中心,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原则上现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或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其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重点支持具有教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一)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三)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四)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五)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六)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七)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

三、国外留学单位

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学校承担20%。

五、资助内容及派出人员待遇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人员为学校公派留学人员,按规定在国外留学期间视为全勤,其工资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申请人应通过学科(教研室)所在院部或专业技术岗位设岗单位申报,各单位汇总后出具推荐意见,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国际合作处,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鉴于学校需要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报校方研究后行文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请各单位5月10日前组织本单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汇总名单和申请人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国际合作处A741房间,我校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8:00。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赵俊卿 0371-89997210。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 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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