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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河南中医学院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消息来源:宣传统战部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19号)通知,现将我院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思政教研部、第二临床医学院:11月6日(星期五)上午
  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星期五):11月6日(星期五)下午
  二、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含今年新进人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2. 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3.个人材料分别装袋,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
   4.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见附件2)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各部门单位公章。
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有序排放。
(2)信息录入
数据录入时,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整理和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规范,分类、有序排放。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
  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填写说明
  所有项目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应端正、规范,不得涂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固定规格为:B4幅面,正反双面印制,使用纸张限70g以上复印纸。不符合此规格的均属无效表格。
提供有两种格式的电子样表:
1.B5规格,可以使用A4型激光打印机连续打印出4个页面,按照“正面-----认定机构填写页面+申请表封面,反面----填写说明+本人基本情况页面”拼版后复印出B4规格表格。
2.B4规格,可以使用A3型激光打印机正反双面打印。
注意:
(1)该电子表格为只读状态,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或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打印、圆珠笔填写、涂改均属无效表格。
(3)附件1有《申请表》填写样表,使用者请严格参照样表填写。
*《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是一种行政区划概念,不得填写为“某某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必须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申请资格种类”必须完整填写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个人填写页面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网站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中学科名称填写(见附件3)。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
1. 1-3栏由本人填写;
2.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科按《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填写;
3. 4-11项由二级学院填写:第4项:良好;第5项:热心;第6项:遵守;第7-9项:无。
联系人:李合平 电话:3331(内线) 65962697(外线)

学院人事处
   2009年11月3日

附件1:2009110408501968.rar

   2:2009110408503697.doc

   3:200911040849486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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