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高质量完成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任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包含“十四五”期间所有已出库实施的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见附件1)。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需提前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正当理由并明确具体结项日期,同时填写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2)。延期结项的项目单位在正式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下一轮学科建设项目。
二、结项材料提交
1.结项报告: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专人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3),详细阐述项目实施过程、取得成果、创新点及对“双一流”创建贡献等。
2.研究成果:每个创建项目需同时提交与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科研成果、人才引育成效、仪器共享利用等证明材料。所有成果均应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取得,同一成果在不同项目间严禁重复使用。项目所属单位应对项目成果真实性、有效性、重复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成果清单上盖章确认。
三、结项流程
1.材料审核:项目所属单位需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出具审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
2.专家评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给出结项意见。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项目所属单位在2026年4月7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结项材料同时提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评审及公示时间:评审工作将在材料提交截止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材料规范性:确保提交的结项材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避免影响评审结果。
2.联系方式: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创建科,徐向宇,联系电话:13253686290,电子邮箱:xkjs3381@163.com。
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次结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对于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在下一轮“双一流”创建项目申报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