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经校、厅立项并完成,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鉴定的教学成果。
2.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每所学校可在限额内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教学成果(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
二、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要求
1.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校将按照推荐限额指标进行推荐。
2.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校领导主持成果的推荐数量应控制在限额的30%以内。只接受各院部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同一个部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3.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3)组织成果推荐,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9〕74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四、评审和推荐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一等、二等奖。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项目,并推荐出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名单。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24日下班前,各部门将成果推荐材料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2019年12月25日~12月31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0年1月2日~1月8日,完成学校公示和推荐。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报人员需提交材料:
(1)《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纸质材料和样书教材各一式两份,并提交全部材料电子档(电子材料请用U盘报送)。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2.各推荐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汇总表”)。
3.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外线)
电子信箱:jiaopingzhongxin@126.com,报送地点: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