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1),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及相关教辅单位。
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统计内容简介: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二)各学院主要收集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大于等于四十万元大型仪器设备。
(三)基表六栏目中属于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建制实验室本次填报的“实验开放”数据将作为后续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依据。
(四)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各表填写具体说明及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指南及数据代码》。
三、任务安排
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序号 | 简称 | 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1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
2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
3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教务部、各相关院系 |
4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教务部、各相关院系 |
5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人事处、各相关院系 |
6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教务部、各相关院系 |
7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部、教务部、各相关院系 |
8 | 综表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数据表格的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俊学楼A108室)谷老师(基表一、二、三)和张老师(基表四、五、六、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ysgl@hactcm.edu.cn信箱。
请相关单位对本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