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同时做好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改研究课题立项的申报推荐,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立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58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立项条件
(一)立项选题
1.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6.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河南省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7.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8.如申报省级重大项目,须按省教育厅确定研究项目方向,不超出指南范围,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9.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程序
(一)部门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由各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三)立项公布。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立项数量。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共立项55项,其中重点项目32项,一般项目23项。2019年度河南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22项,其中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获得河南省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三位教师申报的项目直接列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其余申报项目按排序前19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作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省级一般项目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校级重点项目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校级一般项目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27日下班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1份,按序整理成册)。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电子信箱:13323836261@163.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