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6〕17号)相关要求,现就2026年度采购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送范围
使用2026年度各类资金(包含科研经费、启动金经费等)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需通过采购(招标)方式实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含网上商城采购),均须纳入报送范围。
二、报送要求
1.坚持“预算约束、压缩批次、降低成本”的原则,确保应报尽报;
2.学校采购工作严格实行“无计划不采购”,未报送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3.临时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或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拟于本年度实施的采购项目,可申请追加采购计划。
4.请各部门、各单位将经集体研究、确认无误后的年度采购计划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采购系统”完成填报工作。逾期未报,视为无采购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