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其他免试人员。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可在名单上郑州市三所医院中任选其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三)初审和公示。请各学院、附院在11月27日前完成本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和公示。
(四)审核材料提交。时间:11月28日-12月1日。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个人材料,档案袋要粘贴封面。封面中将姓名、学校、院系、申请任教学科填写齐全,其余项目空白。
(二)申请人的个人材料,由各学院、附院统一提交。各院提交的个人材料按照《花名册》顺序规范、有序排放,按姓氏拼音升序集中排列。
(三)各学院、附院要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及学院、附院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认定资格。
人事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