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接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科人才〔2021〕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申报指南下发日之前,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21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注:按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1999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有关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
(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科发基〔2017〕250号)中明确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正常运转的科技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以前批准认定的还未整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等获得者;
(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仅限于获得科技创新类和长期类计划支持的,长江学者获得者仅指特聘教授。)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以上(含2名)在豫两院院士推荐,也可以通过3名以上(含3名)在豫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院士或者2名中原学者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参与推荐的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推荐2名申请者。(请申请者在邀请推荐人时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三、工作安排
1.在线申报:申请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在线填报时间为4月27日0时至5月5日。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院部审核推荐:申请者所在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2021年5月7日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各一份。申请材料、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3.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内部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网上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1.各院部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遴选条件和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报送后,任何院部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联系咨询
在线申报系统联系人:张德杨0371-65831885
科技处联系人:周艳丽 0371-65955107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