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法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和化学试剂包装空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参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及危废处置合同的具体要求,组织本次危废处置转运工作。
各部门如有处置需求,请在9月11日中午前将待处置危废总数通报至中医药科学院(BM742)。
转运时间待环保局审批后通报。请有处置需求的部门提前准备,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组织危废转运工作。
联系方式:
中医药科学院 BM742 李老师 65680206
中医药科学院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