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中遴选2名,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中原千人计划”入选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个人经学科归属单位申报。
2.各学院推荐候选人。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业绩积分排名。
4.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评审推荐。
5.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被推荐人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及单位意见、《候选人汇总表》于8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其他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后提交。联系人:吴仲鑫联系电话0371-65575596;18039519568。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