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充满生机活力和富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学校拟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从事学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适合我校辅导员工作相关专业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专职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至少5年。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并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一起上传至报名网站:http://zp.hactcm.edu.cn,学校进行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核与面试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学校电话通知现场审核,并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体检和考察
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考察。
四、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实施办法》(校政字〔2018〕38号)文件精神兑现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合同的视作无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咨询电话
学生处:岳老师 0371-65979306
人事处:李老师0371-65962697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