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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消息来源:人事处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9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0]27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一)专业技术人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两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两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2项以上子项目;

(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两名),获部委级奖励参照省级奖项执行;

(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两名)或2项二等奖(前两名);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5)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5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两名)或2项三等奖(第一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5)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2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两名)或2项三等奖(前两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经省级卫生部门鉴定,取得重大发现或发明,填补国际、国内、省内空白;

(8)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两名);

(3)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两名);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5)荣获“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6)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4年内执训满2年,培养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教练员:

(1)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中获得奖牌;

(2)获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3)打破世界纪录或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7.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获全国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三名);省辖市、县(市、区)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一批全面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人才的人员。

8.在信息、金融、财会、贸易、旅游、法律、现代管理和社会工作等领域,为解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9.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坚持专业技术工作,带领企业进入全国500强或连续3年在500强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及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10.在本专业领域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掌握前沿或独有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2)主持研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3)在医药、兽药、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行业主持研制的新产品取得准入许可;

(4)国家审(鉴)定动植物新品种或2个以上省审(鉴)定植物新品种的主持人;

(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

(6)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技能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或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河南省劳动模范、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等荣誉称号;

2.在国际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国家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人员或国家专利第一完成人;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具有市级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5.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省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数量及要求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公示、学校研究上报的程序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此次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5个(含附属医院3个)。

个人申报必须通过本人学科归属院部申报。各院部要结合实际,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指标

1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

1

2

药学院

1

3

管理学院

1

4

外语学院

1

5

信息技术学院

1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7

体育教研部

1

8

康复医学院

1

9

护理学院

1

10

中医药科学院

1

11

第一临床医学院、一附院

2

12

第二临床医学院、二附院

2

13

第三临床医学院、三附院

2

(二)高技能人才

此次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1个。

符合上述评审条件人员均可上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上报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人才〔2020〕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精神,此次推荐对以下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二是各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外,多推荐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含已公示的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正式推荐人选)、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人选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报告中须注明推荐人选符合“推荐条件”中第几条第几款,并附对应条款的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业务专栏的下载中心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hnzjgl.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指标外推荐人选须在综合报告中注明,并在“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中提交参与抗疫一线工作或扎根艰苦边远地区的证明材料。其中,推荐抗疫一线人选时,推荐单位要与当地卫健委沟通核实,确认人选是否为抗疫一线人员,避免无效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选须在系统中提交最新的岗位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用以判断人选是否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如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三)报送时间。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0年7月17日12时前提交。书面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BS718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 65921318


人事处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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