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公费购书及非书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中医政字[2023]10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图书及非书资料的管理,现拟订公费购书及非书资料实施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凡使用公费购买的图书及非书资料,购买前从图书馆网页下载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公费购书及非书资料申请表》(附件1),由申请部门、单位审批、盖章、扫描后发至图书馆邮箱,并报图书馆备案后方可购买。
二、图书及非书资料购买后,从图书馆网页下载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部门购书及非书资料清单》(附件 2),在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购书部门分别留存。
三、所购图书及非书资料在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二级学院分馆或者部门(学科)资料室进行管理使用。
1.图书加工:所购图书不再搬运到图书馆内进行物理加工,仅需提交所购图书的版权页及封底页复印件(图片文字清晰),由图书馆采编部按相关业务规范,进行数据加工,典藏入图书集成管理系统。
2.非书资料加工:为实现资源共享的最大化,图书馆在知识产权允许的范围内由数字信息服务部对购买的非书资源进行数据备份与资源链接。
图书馆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