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具体结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项目结项验收应在实施期满(包括延期)后6个月内完成;超期项目原则上不再验收。
二、结项要求
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内容应填写完整,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和装订,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2.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该证书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办理。
4.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6.结项材料请提供项目申请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结项网上填报内容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3.人员变更备案。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与申报书一致,因研究工作需要确需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备案,《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4.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5. 结项验收重点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评价研究目标完成情况,结果为“通过”、“不通过”和“终止”。材料完整、完成研究目标的验收结论为通过;材料不完整或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超期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项应终止实施。
四、结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
2.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和附件材料一起(结项申请表、经费决算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申请书、详细结项报告、成果材料),二级业务单位按通知要求审核后交到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
3.科学技术处组织结项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结题材料返还课题负责人,在系统上传盖章页后提交至学校审核。
4.学校提交至教育厅审核后,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结项验收通过后,省科技厅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五、受理时间
科研业务单位将结项材料3份、结项汇总表一份(院部盖章)于12月9日12:00之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学技处:
联系人:赵培源 张 迪 0371-65955107
邮箱:kjczrkx@hatcm.edu.cn
2.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3.科技厅: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