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 医疗工作| 双特建设| 图书馆| 协同创新中心| English| 校务公开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消息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各学院、附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且未参与认定。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3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在郑高校的体检可在名单上郑州市三所医院中任选其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上半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报告,可在此次认定中使用。

(三)初审和公示。各学院、附院要在10月16日前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并于10月18日前完成本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和公示。

(四)审核确认。时间:10月18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报送地点:新校区俊学楼A801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个人材料,申请人需盖章的个人材料,由各学院、附院统一提交。各院提交的个人材料应当按照面试合格人员和免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按照《花名册》顺序规范、有序排放,按姓氏拼音升序集中排列。

(二)各学院、附院要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及学院、附院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认定资格。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