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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消息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我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校领导、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我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校内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二级机构均可申报。各单位推荐不超1个。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1)各学院推荐 “全国模范教师”不超过1人。(2)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各学院、部门,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不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5时前报送以下推荐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学院、个人突出实绩情况表》一式1份,表中填写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扫描件1套。

联系人:史晶晶 邮箱:szk@hactcm.edu.cn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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