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马蕊)2025年9月26日,我校在俊学楼B705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耀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9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情况报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议、表决,决定授予博士学位2人,其中授予毕业研究生医学博士学位1人,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中医博士专业学位1人。授予硕士学位18人,其中医学硕士学位7人、理学硕士学位1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8人、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1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1人。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3人,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2人、理学硕士学位1人。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81人普通学士学位,其中医学学士学位48人、工学学士学位11人、理学学士学位12人、文学学士学位2人、管理学学士学位4人。授予辅修本科学士学位4人,其中理学学士学位3人、工学学士学位1人。
研究生院汇报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工作安排及审核结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议、表决,决定增列36人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增列150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73人为行业导师。
此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耀献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工作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导师遴选条件,加强过程管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共同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
(编辑 吴晋一;审核 贾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