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学校党政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全校教职员工的殷切期盼中,我校东明校区土地产权证书历经近十年的转让、收储、终止收储等几多波折,于2017年12月14日下午完成办理工作。该产权证的办理,标志着我校东明校区政府收储的96.78亩土地,再次回到学校的怀抱。
2007年,我校东明校区土地收储后,土地归属权的问题,一直制约着我校对东明校区的综合利用和规划发展。收储后,郑州市对东明校区土地重新进行了规划,导致《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版)中城市“六线”规划导则与东明校区的现状土地使用功能存在较大冲突,成为我校东明校区综合利用的绊脚石。
2013年底,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土地储备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发生很大变动,原土地储备中心的办事流程也有较大的更改。由于土地终止收储,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致使东明校区土地产权证办理工作无法进行。
自2012年10月15日,我校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终止收储合同后,五年多来,我校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放松东明校区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学校党政领导亲力亲为,向省、市各级政府和省教育厅等多方呼吁,以永不放弃的精神和毅力,积极寻找解决途径。经过与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管理局多次沟通协调,从土地管理的法律层面寻找政策依据,使该项工作有了实质性的突破。近几个月来,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我校李树武、张莹两位同志,在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轨道公司等单位来回奔波、反复协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校最终完成了东明校区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
我校东明校区土地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为我校全面建设和发展以及东明校区的综合利用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校长办公室)
东明校区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