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财政厅绩效处通知,要求3月6日前完成2024年已纳入预算的可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对于逾期未完成填报的,财政厅将作为2024年绩效自评抽查审核和绩效目标抽查审核重点单位。请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填报。
填报时间为3月6日,因需用财政专网登录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所以经办人需至俊学楼B311进行现场填报。填报项目明细见附件1,填报内容见附件2.
联系电话:0371-86559510
填报地点:俊学楼b区311计划财务室
计划财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