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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开展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暨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消息来源: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的申报推荐,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立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4 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条件

(一)立项选题

1.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实施分类申报,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 3个大类。

2.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范围内,《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2.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二)申报人员要求

1.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 1 项或参与 2 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 8 人。初中级职称者作为主持人仅能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2.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3 人,最多限 5 个单位 20 人。

3.近 3 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三、立项程序

(一)学院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或者《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分组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重点、一般项目立项及推荐,各组排序靠后者均按一定比例不予立项。

(三)立项公布。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立项数量。2024年度河南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高等教育类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21项,其中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获得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一位教师申报的项目直接列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其余申报项目本科高等教育类按排序前20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思政课类按排序前2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以及示范性马院所在高校可多申报的 1 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和省高校思政类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可多申报的 1 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共计4项;就业创业类按排序前2项(主持人须为高级职称)作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为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在本科高等教育类基础名额内,至少 1 项指标用于2023 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省级一般项目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校级重点项目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校级一般项目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结项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请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1月31日下班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其中本科高等教育类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思政课类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就业创业类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相应的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者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3)、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校级教改项目者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4)、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及《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3.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 5 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1份,按序整理成册,并扫描做成一个PDF文档)。

联系人:闫秀娟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吕洋洋(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超(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65575596;15002823662;86556199

电子邮箱:13323836261@163.com(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2936604115@qq.com(马克思主义学院);hzycxcy@163.com(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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