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显著性业绩工作量计分办法》(河中医政〔2022〕102 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度符合计分条件的各类教育教学显著性业绩进行统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绩统计时间范围
此次统计的教育教学显著性业绩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之后的业绩计入下一年度业绩。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教研论文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作者以及第一通讯作者(我校在校学生为第一作者)进行统计,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发表高层次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表》(附件1)。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须报送期刊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其中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北大出版社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各类索引(包括SCI、SSCI 、A&HCI、CSSCI、CSCD、EI、CPCI)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及具有资质的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
2. 教研著作只对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著者和第一著者进行统计,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统计表》(附件2)。著作应不少于10万字,须提交著作原件1本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页复印件1份。如出版的教研著作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依托,须提供“依托项目信息页”复印件1份、相应项目申报书1份及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3. 教研成果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范围见计分办法文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高层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3),申报的成果须提交获奖文件复印件1份及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 教研立项只对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主持人进行统计(具体范围见计分办法文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高层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统计表》(附件4),申报的项目须提交立项通知书或立项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5. 公开出版的教材(课程须纳入我校教学计划),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教材建设成果统计表》(附件5),提交教材原件1部及教材封面、封底、作者页、版权页电子版(扫描PDF格式)。
6. 教学竞赛获奖按省部级、国家级分别上报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原件由有关报送单位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7.省级以上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由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立项文件或证书统一统计,各二级学院不再进行报送,待学校汇总后会根据需要同二级学院进行核对。
三、报送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 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2. 报送方式: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将教材统计表和教材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教务处教材科linyongqing666@163.com;其它计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邮箱13323836261@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教材统计表和教材请报送到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110北;其它统计表和相关材料请报送到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312。
3. 联系人:林永青(教务处) 联系电话:65575699
闫秀娟、吴仲鑫(教发中心)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务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