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度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结项要求
1、一般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
2、重点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三、提交材料要求
需要提交结项材料的要求如下:
1、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研究报告查重证明(权威查新工作站出具)。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1份。
3、《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1份。
4、《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2份单独装订。
5.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需提交《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1份。
以上纸质材料经各院初审后,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办公室。邮箱:hactcm_kyc@126.com。
四、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
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项目任务书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学院要在《结项审批书》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变更审批表》,只能延期一次,最长可延至2023年12月10日。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报送时间:2023年5月10日
报送地点:俊学综合实验楼A106
联系电话: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