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成果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我校的申报成果,由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1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电子版1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报送单位填写报送,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
4.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评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里面包括申评书和成果电子版,申评书以姓名(申评书)的格式命名,成果材料以姓名(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成果题目的格式命名。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电子文本发送至13323836261@163.com,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三、有关本次申报成果的省教育厅文件,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查阅。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