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初次就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人员申请中初级职称初聘工作,已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中、初级职称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申请聘任工作和新进人员在校外取得职称申请资格确认工作已开展,详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初级职称初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河南省初聘职称的相关规定,初次就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分别初聘初级和中级职称。
符合初聘职称人员需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考核同意后,提出拟聘意见,报人事处。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人员学历证、学位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博士人员及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1份(原件请院部审核)。
2.入职以来考核聘任意见(推荐单位出具)及《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聘职称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推荐单位盖章)。
经学校审核通过初审人员,由学校分配账号,申请人通过河南职称网首页“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中“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人事代理人员初聘同在编人员。
二、已取得中、初级职称人员的聘任
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中、初级职称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并提出聘任意见,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同时报送相关证书(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外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三、资格确认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法》(校政字〔2018〕266号)文件,通过学校引进、个人择业、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等方式来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入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申报确认的资格与其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者,可申请资格确认。
个人向所在院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同时提供表中填写的代表性教学、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院部审核)。申报人所在院部(单位)核实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后填写单位意见,报送人事处复审。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5日12:00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BS718办公室。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