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出台了《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我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7000名,我校凡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
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读学生尤其是研究生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访)学的相关项目,并向将参加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学科倾斜,尤其是“学科特区”、协同创新中心、中医药科学院和研究生院,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及政府间互换奖学金项目等,各类别留学期限、申请办法、申请时间、有关年龄、外语水平等具体要求不完全相同,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检索查询。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
二、国外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以及政府间互换奖学金项目的相关协议机构。
三、资助内容及派出人员待遇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人员为学校公派留学人员,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期间按规定视为全勤,其工资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照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发放。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其学籍、学业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四、申报要求
教学、科研人员应通过学科(教研室)所在院部或专业技术岗位设岗单位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院申报,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通过学工部申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各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纸质版经各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国际合作处,电子文档(Word文字版)发至hzyghc@hactcm.edu.cn邮箱。
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各类优质项目,推广特色项目,国际合作处将在部门网站(https://wsgz.hactcm.edu.cn/)不定期推荐优质项目供申请人查阅。更多信息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通过“项目检索”栏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各类项目简章、申请人应提交材料及下载说明附件等,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出国留学”---“项目检索”,通过输入留学国别(如俄罗斯)找到对应的项目名称(如“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下载查看。各类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时间及要求不同,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要求准备材料,切勿错过申请时间。
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密切关注各项目的申请节点,提前准备相关申请资料,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所有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均须通过学校出具正式公文上报省教育厅,并由教育厅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处对各类项目申请材料收取的截止时间为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6个工作日,例如,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周三),各推选单位应在2021年3月23日(周二)下班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国际合作处收到材料后将进行审核、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出具正式公文报教育厅。学校收取的纸质材料为1份原件(上报)和2份复印件(存档)。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 赵俊卿 13838117215。
国际合作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科建设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