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 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函〔2021〕15号)精神,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师生申报项目,根据《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2)了解各企业,积极与企业沟通,寻求与企业的合作,按照申报公司要求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8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
2.2021年1月29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3.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和《【高校申报必读】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4)要求进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
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