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各类科研项目、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开发设置管理、财务、学术、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等科研助理岗位。依据或参照我校《 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财务助理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代理与劳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科研助理。
因时间紧急,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在6月12日12点前将拟设置的科研助理岗位情况汇总表发到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联系电话:65955107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