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以数智化技术赋能课堂教学,推动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变革和教学质量提升,培养适应数字时代的高素质人才,现以“数智化赋能课堂教学”为主题,开展2025年度的教学培训与观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数智化技术赋能课堂教学为目标,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和观摩教学活动,推动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数智化工具、提升数智化教学能力,提高学生数智化素养和学习效果,构建开放、互动、高效的智慧课堂生态,探索具有本校特色的数智化课堂教学模式和应用体系,形成一批“人工智能+教与学”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二、举行培训讲座
(一)讲座主题与内容
1.数智化教学理念与方法:围绕数智化教学的基本理念、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变革等方面开展讲座,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数智化教学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2.数智化教学工具与平台应用:针对智慧教学平台、在线教学工具、虚拟仿真软件等常用数智化教学工具和平台,详细介绍其功能、使用方法和教学应用场景,提升教师对数智化教学工具的熟练运用能力。
3.数智化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讲解如何开发和整合数字化教学资源,包括多媒体课件制作、在线课程建设、虚拟实验资源开发等,以及如何利用丰富的数智化教学资源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4.数智化教学评价与反馈:探讨如何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教学过程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实现精准教学和个性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5.数智化教学案例分享与研讨:邀请校内外优秀教师分享数智化教学的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通过案例分析和研讨,引导教师深入思考如何将数智化技术融入课堂教学,解决实际教学中的问题。
(二)讲座形式
1.校、院两级培训结合:教师发展分中心负责学校层面的教师培训,各学院根据自己学科、专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也可采取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学院承办的方式举行。
2.线上线下结合:根据讲座主题和专家情况,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讲座的形式。线上讲座可以通过学校直播平台或外部专业平台进行,方便教师随时随地参加学习;线下讲座则注重现场互动交流,增强讲座的实效性。
3.系列讲座与专题讲座结合:围绕数智化教学设计系列讲座,系统性地提升教师的数智化教学能力。同时,针对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或热点话题,开展专题讲座,满足教师的个性化需求。
4.校内外专家协同:讲座主讲人既包括校内具有丰富数智化教学经验的教师,也可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技术骨干。校内专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讲解和指导,校外专家则带来前沿理念和技术动态,拓宽教师视野。同时,鼓励教师参加校外数智化教学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提升数智化教学能力和数字素养。
(三)时间安排
每学期,教师发展中心举行两次讲座,各学院组织两次以上培训,可包括讲解、互动答疑和案例分享等环节,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师需求灵活安排时间。
三、开展观摩教学
(一)各学院内部观摩
1.组织安排: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教学计划,每学期组织至少1次内部观摩教学活动,组织本学院教师相互观摩课堂教学。
2.观摩内容:重点观摩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数智化技术的应用情况,如智慧教学平台的使用、多媒体教学资源的整合、在线教学工具的辅助教学等,以及如何通过数智化技术提升教学互动性、学生参与度和教学效果。
3.交流研讨:观摩结束后,组织教师开展交流分享观摩心得和经验教训,探讨数智化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良好的教学交流氛围。
4.示范引领:各学院培养、遴选一批数智化教学应用效果好的教师作为示范教师,不定期进行示范观摩,为其他教师提供学习借鉴的榜样,推动数智化教学的普及和推广。
(二)邀请校外名师教学示范
1.专家邀请:教务部负责联系在数智化教学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校外名师,每学期邀请1-2位来校进行观摩培训。各学院邀请国内知名高校中对口学科的资深教授、教学名师、教育技术专家等,来校或线上开展观摩教学、经验交流,同时要组织相应学科与其建立联系以便经常性地进行交流。
2.活动组织:提前与校外名师沟通,确定观摩课程和教学内容,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参加观摩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拍摄,以便后续学习和交流。
3.经验分享:结合观摩教学,邀请校外名师分享他们在数智化教学方面的理念、经验和创新实践,拓宽我校教师的视野和思路,提升教师对数智化教学的认识和理解。
4.互动交流:安排校外名师与我校教师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教师在数智化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促进双方的经验共享和教学合作。
(三)远程观摩校外教师授课
1.资源筛选:各学院依托中国大学慕课、学校智慧教学视讯融合平台等,根据专业、学科教学需求,筛选适合远程观摩的校外教师授课资源,重点关注与本学科课程相关的、应用数智化技术效果显著的课程。每学期各学院推荐3门以上课程供教师远程观摩。
2.观摩要求:教师在远程观摩过程中,需认真记录观摩内容,总结校外教师在数智化教学方面的优点和特色,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思考如何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
3.成果分享:各学院定期组织观摩教学成果分享会,邀请教师分享心得体会和应用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共同进步。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5年4-5月)
学校完善数智化教学资源库; 各学院联系校外名师及合作高校,制定教学培训观摩活动实施计划。
2.实施阶段(2025年5-10月)
分学校、学院层面,按计划开展三级观摩教学和系列讲座。各学院遴选试点课程和骨干教师,有计划地重点培育、培养。
3.总结阶段(2025年11月)
各学院对教学培训观摩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荐“人工智能+教与学”应用场景优秀课程和典型案例,学校评选示范课程和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数智化赋能课堂教学”的教学培训观摩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智慧教学改革创新和提升教师数智化教学能力的重要工作载体,精心谋划、加强领导,做出推进数智化教学改革的长远性、制度性安排,持续深化“数智赋能”系列研修活动,鼓励教师探索信息技术驱动下的教学创新,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数智化教学素养和水平,为培养适应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二)更新理念,务求实效
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要通过“数智化赋能课堂教学”的教学培训观摩工作,促进广大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刻领会智慧教学创新和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适应数智化教育时代的发展趋势。同时,积极推动教师运用网络教学平台结合知识图谱、AI助教,AI工作台等信息技术方式助学助教,加快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智慧课程。
(三)积极推进,认真总结
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要科学谋划,积极组织,有效利用专题讲座和教学观摩等方式,学习吸纳数智化优质教学资源的先进经验,不断反思改革,并认真总结。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制定本年度“数智化赋能课堂教学”的教学培训观摩工作具体计划报教务部,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报教务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力铭 电话:65680055
邮箱地址:academicllm@qq.com
办公地点:新校区俊学楼A210房间
教务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