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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推荐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消息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和《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豫政办〔2019〕3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豫科〔2025〕3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1.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可以通过单位与专家两个渠道提名。单位提名实行限额提名。

2. 以单位渠道提名的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在相关部门分配提名指标后对我校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上报提名单位。

3.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申请表纸质版须所有提名专家本人签字原件(一式一份),并提供专家提名资格佐证材料(如院士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省科技厅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向提名责任专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6日。

二、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3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4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4.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省辖市、县(市)不得提名非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完成单位的项目;其它提名单位不得提名非行政主管或本系统内非业务指导的完成单位的项目。

15.2024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6.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作为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19.被提名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被提名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满足《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其他规定。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单位提名的,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提名单位;专家提名的,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2.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姓名,要求为第一完成人),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U盘或者光盘)。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包括主要科技创新(或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及完成人员贡献。(建议制作为wmv或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

3. 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提名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4. 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5. 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通过单位提名的,请于4278:30提交申报材料、信息简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经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俊学楼A106房间,电子版由院部统一发送至邮箱:kjczrkx@hactcm.edu.cn。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2)专家提名的,请按照河南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鼓励学院引导支持项目完成人通过专家提名。

四、公示

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均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5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对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请各申报院部于5月14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邮箱:kjczrkx@hactcm.edu.cn,邮件材料按以下规则命名“第一完成人姓名-院系-提名方式-奖种-等级-公示材料”。由科技处统一公示。

五、特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在征得所附支撑材料中所有完成者(不是报奖完成人)的同意下使用支撑材料。

2.提名等级须在“项目基本情况”栏勾选,“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本人签名须用楷体。

3.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4.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目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中科院JCR分区,中文核心/科技核心等,以发表时的所属范围为准)。申报项目以专利为支撑材料条件的,须同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于该专利法律状态的截图。核心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SCI论文、E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如出现大类和小类所在分区不一致的,以小类所在分区为认定分区;如该SCI论文属于交叉学科,出具的检索报告出现两个小类分区,以最接近该成果学科分类(提名书首页第一个学科分类名称)的小类分区为认定分区。核心期刊论文也可以提供期刊当年封面复印件(确认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

申报材料中未提供上述材料者,学校不予审核、评审。

5.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科技计划、基金验收通过证明或验收文件须盖公章。

6.各申报团队特别注意《提名工作手册》中“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科技处:65955107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科技厅业务咨询:0371-65953242、65991275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系统开放时间:4月21日至6月3日18时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网址:http://jl.hnkjt.gov.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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