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相关要求,推进教育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5年河南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就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支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申报方式
各院部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省教育厅统筹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等。
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人员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三、项目要求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2.结合本校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校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无需提供合作协议。人员申报时,如申请人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
5.各院部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6.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不超过5个。鉴于每所高校只能申报1个项目,各院部可单独申报,也鼓励采用"院院联合"模式联合申报。
四、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各院部研究、设计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将材料纸质版(一套,须加盖院部公章)上报至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leexk@hactcm.edu.cn。
5月30日前:我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
6月13日至7月25日:省教育厅统筹并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申报项目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1-86635702;地址: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902。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