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以"教会、勤练、常赛"为着力点,增强学生体育锻炼意识,浓厚我校运动氛围。现定于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7日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新生杯”足球赛,请各学院(书院)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团委、体育健康学院
三、比赛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7日
四、比赛地点:
河南中医药大学西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体育健康学院、医学院、本草书院、尚真书院、研究生院、中医学院(仲景书院)、针灸推拿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科大联合学院、骨伤学院、儿科医学院。
六、参赛资格
1、各学院(书院)在籍在册全体学生。
2、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加运动竞赛的身体、心理疾病。
3、参赛队员均需持有但不限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等相关意外伤害保险且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B 型。
4、在之前举办的各级各类赛事中有违反体育道德、扰乱赛场秩序等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赛。
七、参赛要求
1、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员不超过15人,上场人数为9人(任何情况下场上最多有四名22级、23级老生;国际教育学院外国学生场上最多三个人)。参赛队员比赛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备查。
2、如联合组队则其中一队最多不超过5人且需提交联合组队申请表(附件二),并由联合组队各单位签字盖章提交审核。
3、各队需着统一足球比赛服,并用汉语标明参赛单位全称、个人姓名以及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球衣号码,上场队员需戴护腿板。
4、比赛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4:00,各队需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到技术台报告人数,填写参赛人员名单,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弃权。
八、竞赛办法
1.比赛规则与国际足联比赛规则相一致。
2.准备人员:主裁判一名,边裁两名,第四官员(计时人员一名,记分人员一名),监督员两名(由参赛双方指派)。
3.准备物品:记分牌一个,口哨两个,秒表两个由参赛双方指派人员,水若干。
4.比赛分上下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十分钟。裁判可自由控制时间进行伤停补时。
5.比赛规则:将各院系通过抽签分为A、B两小组,采用单循环赛,比赛按积分制,胜场为三分,平各队取一分,负场为零分,如遇积分相同,根据胜负关系,胜负关系相同(平)再根据净胜球,净胜球多者胜出。每小组前四名进入八强。八强赛事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即a1vsb4 a2vsb3 a3vsb2 a4vsb1。胜者进入四强赛事阶段,在四强阶段仍然采取交叉淘汰赛制,a1VSb4获胜者与a3VSb2获胜者对决,剩下两组对决,赢者争一、二,负者争三、四,分出胜负。
6.赛中如要求暂停或换人,由队长或院系负责人向执委人员(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在场负责人)提出示意后经允许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7.比赛中有3个换人名额,换下球员不得再换上,换人必须先下后上(在第四官员处上下场),上场人员必须与报名人员名单相符,参赛人员以自己的学生证为准,不得有其他院校的同学参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8.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设置冠、亚、季军各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2)个人奖项:设置优秀运动员15名,优秀教练员4名,优秀裁判员10名。
9.如遇天气或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取消当场比赛,并由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另行通知比赛时间。
10.比赛所需物品
(1)黄色胶带5卷。
(2)9人制球门网4只。
(3)比赛用球4个。
(4)裁判哨6个。
九.报名
各队须于2024年9月22日12:00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报名表送交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
十、比赛要求
1、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在场队员对场上判罚有异议,由教练员或队长向裁判提出,若在场队员有冲撞裁判等不良行为,裁判有权示意相关人员将其逐出比赛场地;裁判有权利对该队观众席给予技术犯规,本队观众得到2次技术犯规时,取消该队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比赛各队负责人如有异议,教练员或队长可以到技术台要求暂停比赛,解决相关问题,比赛结束后做出异议及有关抗议无效。
2、比赛中不得有非正规动作出现,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
3、场上球员发生冲突,取消相关方比赛资格与成绩,并将滋事严重者交由学生处严肃处理。
4、场上队员应积极比赛,严禁消极懈怠行为,严禁出现场下报复伤人事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参赛队员不允许使用或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物品,避免对双方队员造成伤害,比赛中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如遇不服从者,裁判有权终止相关人员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期间由体育健康学院教师、校学生会及各院学生会人员监督比赛纪律,并邀请各参赛院系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7、各队应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不得在校园贴吧、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公众平台发表败坏学校足球形象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影响严重者取消相应学院比赛资格,请各院发布通知,呼吁文明观赛。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健康学院教师和校学生会选拔裁判担任。
十二、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健康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