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会议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学校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于9月14日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4日上午10:00时,在俊学综合实验楼114会议室集合。
二、检查区域及分工
学校领导带队,分4个工作组,分别对龙子湖校区和东明路校区的主要建筑(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实验楼、综合楼、动物中心、配电房、门店等),各项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自然灾害预警、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地检查。具体工作分工及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郭婧负责,邓号(联络员)、后勤服务中心一位处级干部及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自定)参加,全面排查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安全。
第二组由徐里负责,张涛(联络员)、教务部和基建处各一位处级干部及教务部、基建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自定)参加,全面排查学校龙子湖校区教学实验楼、动物实验中心、师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等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和在建场地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教育提醒机制。
第三组由孟肖飞负责,宋扬(联络员)、图书馆和校产公司一位处级干部及保卫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校产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自定)参加,对龙子湖校区图书馆、餐厅、超市、各宿舍楼地下室的消防安全、校园安防进行排查。
第四组由刘云超负责,马国柱(联络员)和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工作处一位处级干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校产公司、基建处相关工作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自定)参加,检查东明路校区安全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防工作落实情况。
1.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是否完整。
2.是否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安全防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3.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
4.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达标,是否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5.是否落实门卫值班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二)校园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1.排查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
2.排查学校各重点场所,尤其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是否有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锅炉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坏,安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放易燃可燃杂物。
3.排查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
4.排查学校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建筑外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责是否明确,建立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情况。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体系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逐级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情况。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及台账。
(四)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检测维护并完善管理台账。
(五)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2.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等。
(六)校园公共设施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是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
2.学校公共设施相关区域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
3.公共照明、休闲桌椅、游乐健身设施、水景设备、喷泉设施、围栏、护栏、地面道路、路牙、停车位、雨棚、停车棚、指示牌、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七)校园用水用电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是否对大功率充电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
2.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
3.变电所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设备缺陷记录是否齐备。
4.排查校园用水相关安全工作。
(八)校车安全落实情况。
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检查组的检查,检查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在现场。
2、及时整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细化措施,限时整改。
3、认真总结。各组组长指定专人或由联络员整理检查情况,保卫处负责收集整理形成检查报告。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