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2024〕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研究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研究专项),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条件者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积极申报本年度课题。
一、各有关单位申请人请认真学习《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2)精神,准确把握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提交等相关规定。尤其要注意“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
二、就业研究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体系和服务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考试研究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三、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可以从指南中选题,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也可以自拟选题,但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申报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的相应条目有括号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四、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人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见附件3),并于6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教发中心。《课题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后,课题申请人须将其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于6月17日24时前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五、材料报送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俊学楼A312房间)。
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13323836261。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