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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18日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教技装〔2016〕278号)要求,我省将组建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主要承担我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等任务。现将我校开展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名额及范围

主要推荐的是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有建树的专家。按专业进行分类推荐,本科院校每大类单项3-5名,相关分类项目为:

1.教育技术装备类。具体包括:高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体育设施与器材装备、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质量监督检验。

2.实践教育类。具体包括:探究与创新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

二、选拔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研究、评审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拔尖的高技能人才,在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研究有建树,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专业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本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有研究专长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咨询、指导等活动。少数年龄超过60不满65周岁,在本行业声望较高又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的专家也可申报。

三、材料报送安排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专家候选人的审查推荐工作,平衡专业和学科,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分配名额申报(见附件1)。

2. 请于2016年5月25日前向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BN-708)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表格上也要有照片)。其中“单位(院系)推荐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申报类别,要具体到专业或学科(如实训室建设或教育信息化建设等)。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各1份(证件分开扫描,采用jpg格式存放且不大于1M)。

(3)《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4)相关电子版可打包发送至邮箱13323836261@163.com

四、相关说明

1. 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入库专家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省统一公布名单,并颁发专家证书。

2. 对所有入库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将分类分批进行培训。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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