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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各院(部):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35号)的相关规定,参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教研项目结项的要求,近日拟对学校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5年立项的河南中医学院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论文需标注相应教研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2.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和效果等。

此外,如为著作类成果须已正式出版;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学校采纳并形成具体文件的,需附带有编号的文件作为支撑材料。

三、结项验收要求:

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达到“申请结项条件”后,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附件1),同时需自行联系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价。进行学术评价的专家不少于3人,职称为副高级以上,其中至少一人为院外专家。专家填写的《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2)应手写签名,且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300字。

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将其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按撤项处理,且在项目结项前不能再参加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含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科研苗圃工程项目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

四、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原件(包括论文、著作、采纳证明文件等)一份,原件经所在院系(部门)审核后当场退还。

2.结项材料“合订本”一套(请胶装便于保存,并在合订本第一页加材料目录),“合订本”内容包括:

(1)《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1份;

(2)项目研究报告1份;

(3)《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各1份;

(4)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经学校盖章审批的《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

(5)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研究报告被部门采用证明需提交“带有编号的红头文件”复印件1份。

3.各院(部)填写的《结项统计表》(附件4)1份。

结项报告表》、项目研究报告《结项统计表》还需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审验

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院系(部门)要在《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结项统计表》由各院系(部门)统一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要求

本次结项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12月25日17:00。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电邮:13323836261@163.com

附件:1.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

2.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

3.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4.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5. 关于公布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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