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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2016年11月23日   国资处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豫财购﹝2016)1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对我校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现就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采购的意义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是以互联网为基础,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电子化平台。平台以承诺准入方式引入电商,通过数据接口接收电商的商品信息和价格,实现与电商商品价格的同步更新,借助电商的资源优势、竞争优势和便捷优势,建立与市场同步的政府采购价格体系。

二、实施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见附件一)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见附件二)范围的货物,50万元以下的均可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办公机具、空调、电视、网络设备、商业软件、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7类35个品目,原则上都要通过网上商城直接采购。

(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内办公耗材、电脑配件、办公用品等3类62个品目,属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是方便采购单位日常零星采购而上架的商品,鼓励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需要网上采购。

(三)《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和管理需要适时调整并公告。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及限额标准(《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执行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无法实现网上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的,各申报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3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仍需填报《河南中医药大学政府采购审批表》,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操作流程

(一)采购计划备案。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在采购网上商城货物时,首先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3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国资处;3万元及其以上的由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并由申请采购单位的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国资处。由国资处专人使用口令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该系统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使用口令和密码)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属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货物的,在采购方式上选择“网上商城采购”方式,系统自动将该采购计划推送至网上商城。

(二)选定商品。登陆网上商城后,由各申报单位采购人员(下称采购人)自行查询需求商品,确定意向采购产品品牌、型号,系统自动显示各型号配置、价格等信息供采购人对比。

(三)确认下单。采购人确定商品后放入购物车,登记送货地址和联系人,告知电商出具发票所要填写的内容,进行电子下单采购。

(四)电商供货。电商确认电子订单,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并实现自动公告和备案,电商根据电子订单填写的商品信息及送货地址送货;如需书面合同,从系统生成打印双方签字盖章。

(五)到货验收。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货物验收,在系统中确认验收并对履约电商进行评价。

(六)资金支付。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可采取公务卡、转账或支票等方式支付。采购人应当在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45日内将采购资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电商。

四、实施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协议供货有效期满前,实行协议供货商线下与电商线上采购双轨运行,但采购要坚持低价优先原则。

2017年将取消协议供货方式,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的货物全部实行网上商城电商采购。

五、学校集中采购时间(国资处登录系统时间):每周(工作周)的周二、周四。

国资处政府采购系统登录地点:BN710房间

联系电话:65680556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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