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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2日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学校各院(部):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院政字〔2012〕35号)的相关规定,参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教研项目结项的要求,近日拟对校级教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12和2013年立项,尚未通过结项和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研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此次结项,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申请结项条件

校级教研项目申请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论文需标注相应教研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2.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和效果等。

此外,如为著作类成果须已正式出版;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学校采纳并形成具体文件的,需附带有编号的文件作为支撑材料。

三、结项验收要求:

校级教研项目达到“申请结项条件”后,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附件1),同时需自行联系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价。进行学术评价的专家不少于3人,职称为副高级以上,其中至少一人为院外专家。专家填写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2)应手写签名,且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300字。

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将其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按撤项处理,且在项目结项前不能再参加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含科研苗圃工程项目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

四、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原件(包括论文、著作、采纳证明文件等)一份,原件经所在院系(部门)审核后当场退还。

2.结项材料“合订本”一套(请胶装便于保存,并在合订本第一页加材料目录),“合订本”内容包括:

(1)《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1份;

(2)项目研究报告1份;

(3)《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价意见表》各1份;

(4)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经学校盖章审批的《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

(5)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研究报告被部门采用证明需提交“带有编号的红头文件”复印件1份。

3.各院(部)填写的《结项统计表》(附件4)1份。

《结项报告表》、项目研究报告和《结项统计表》还需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审验

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院系(部门)要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结项统计表》由各院系(部门)统一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要求

本次结项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2月1日17:00。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电邮:13323836261@163.com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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