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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科技处

学校有关部门、呼吸疾病诊疗与新药研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拟于2017年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第二批建设的12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期末验收(教科技〔2017〕24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7年5月中下旬,约1天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二、验收内容

1.发展目标实现情况。重点检查中心建设是否达到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标志性创新成果是否主动服务河南重大需求、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效提升高校“三位一体”创新能力,并形成高校的特色和优势。

2.重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中心承担的重大任务组织实施、完成质量和贡献水平;检查创新团队和管理队伍建设、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资源共享、学科影响力提升等情况。

3.机制体制改革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中心体制机制创新性和有效性;人事聘用、人才培养、科研组织、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革能否满足中心发展需求;各项改革制度实施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等。

4.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检查中心的发展方向、承担任务、预期贡献及牵头、参与单位的协同能力、体制运行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是否符合持续支持中心的要求。

5.中心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省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验收形式

1.组织自评。中心要按照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书承诺的事项,参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绩效报告提纲》(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在中心年度报告及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对中心认定以来承担的重大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机制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汇聚优质创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总结。报送的材料务必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严禁材料拼凑、数据造假。

2.实地验收。

(1)学校就资源投入和重要制度创新(重点是机制体制创新及如何协同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中心在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及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说明及有关意见建议等进行15分钟左右的汇报。

(2)中心对照发展规划及目标责任书,围绕中心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承担和完成重大科技任务情况、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中心内部制度建设、可持续创新能力、资金使用绩效和下一周期建设发展规划等进行30分钟左右的汇报。

(3)主要协同单位(1家代表)围绕机制体制改革、协同完成重大任务等情况进行15分钟左右的汇报。

(4)查阅材料、实地查看。验收组对绩效报告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现场查看中心运行情况,必要时可到协同单位查看分中心运行情况。

(5)召开座谈会。参加座谈会人员为牵头高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中心骨干人员及协同单位主要人员。验收组通过座谈,一并了解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建议等。

3.验收结果公布与使用。省教育厅组织验收组根据协同创新计划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及本次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最终验收结果。验收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依据。凡建设效益较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请协同中心负责人于5月5日前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自行填报(填报流程说明请到http://www.rcloud.edu.cn/下载),并于5月9日前将3份纸质绩效报告(与系统填报同版)经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心公章后报送学校科技处BS704。省教育厅入校验收时,请提供10套绩效报告材料和2套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建设、成果、项目合同等佐证材料供验收组查阅。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不得为验收组提供超标准住房和安排宴请,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土特产、专家费等。

3.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琦

联系方式:0371-65955107

邮 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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