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经研究同意,我院2017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以及学生研究项目四种类型。其中“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与医、药科学相关但不包含医、药学科本身的其他学科)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哲、党史、党建、政治、德育、经济、统计、法学、社会、人口、民族、国际、历史、考古、文学、语言、新闻、图书、体育、管理、工程技术、计算机等。各部门可结合我校工作重点和实际工作开展相关研究。此外,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建设,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培育,实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持续和稳定,本年度继续进行“国家社科基金培育” 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培育” 项目的申报指南、评审办法、经费支出与“医药相关类项目”保持一致。
二、申报条件:
1、根据学校“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的设立宗旨,要求各类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课题申请人应为我院职工或在校学生,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学院职工应为在职人员,每年在学院工作不少于6个月时间;学生应为距离毕业2年及以上者。
3、各项课题均应成立课题组,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中“重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职称(或具有相当于副高职称的行政职务),项目研究应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应当明确,所申报的项目应从《指南》选题;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也应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5、人文社科基地研究人员申报时应注意,无论申报何种类别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医药相关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等)均应结合各自在基地中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所申报题目和产出成果需能够对所在研究方向构成直接支撑,否则不予受理。
6、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再受理“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
(1)申报课题内容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资助者;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厅级及以上项目未完成者;
(3)申请人曾承担苗圃工程项目而尚未结题者;
(4)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或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者;
(5)已承担过苗圃工程项目,受资助2次及以上者。
7、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资助:
(1)仲景学术传承与创新研究;
(2)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管理研究;
(3)有实用成果产出的应用型研究;
(4)开展新方法、新技术的创新型研究;
(5)结合大学生“挑战杯”项目的优秀课题;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11.69.33.183/business/login.jsp)(以下简“科研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2015年学校已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和数字化校园平台的对接工作,科研管理系统的登录名与数字化校园平台用户名已经统一,请各位老师使用数字化校园平台统一登录名(一卡通上的“工号”)统一登录。学生课题申报人请联系研究生处(研究生)和团委(本科生)进行项目申报。
3、申报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者,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苗圃工程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者,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者,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申报教学研究者,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苗圃工程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研究生、本科生申报者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学生课题申请书》。
4、即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5、本年度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6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生成《2017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网络申报截止后,学院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对于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6、上报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申请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上报时“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以二级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至科技处,“研究生课题”、“大学生课题”分别报送至研究生处,校团委。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名称
| 限项数目
|
基础医学院
| 10
|
药学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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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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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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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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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学院
| 10
|
护理学院
| 10
|
2、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不设限项,但各院系(部门)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的数量比例应保持在1:2:1的比例范围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成员申报的项目,需与所在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3、研究生、学生课题的研究周期限为1年,教职工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联系人 孙 宁(科技处) 61770156
闫秀娟(教评中心)65575596
孙河龙(院团委) 65998036
刘 阳(研究生处)65680270
附件1《“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附件2各类项目申报所需的《申请书》(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附件3《项目汇总表》(在申报系统中生成)
科研处
20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