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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28日   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提高我校的申报竞争力,现就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4.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3年7月3日17时之前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初稿一式2份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交至学院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kyc@hactcm.edu.cn

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各二级院系可择优推荐1项,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申报。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3可在网站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科技处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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