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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6年05月10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我校科技创新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步伐,有效提升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院行字【2015】106号)、《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院行字【2015】10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的创新团队、人才须符合《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1、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1)申请建设的科技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并具备承担国家重大课题的能力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鼓励跨学科、跨院系的组合。

(2)科技创新团队是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团队成员,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开展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和方法创新、集成创新研究。

(3)科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敢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团队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科技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人员相对固定。团队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专业知识结构合理,核心成员(3~4人组成)应具备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团队其它成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还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5)团队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团队建设期内,团队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创新团队。建设期满后团队带头人不得再次参加校级团队的申报,其他成员可参加与原团队研究方向不同的其它校级团队的申报。

(6)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又形成合作协同的研究目标,能共同承担国家项目。

2、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评选范围限于学校各二级院部及一、二、三附属医院,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的学科方向,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2. 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选范围限于学校各二级院部及一、二、三附属医院,已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资助者、以及博士基金资助期人员,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实行不限项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次校级科技创新团队、人才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工作依托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本次团队、人才次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通过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具体网址:http://211.69.33.183/business/login.jsp登录系统下载申报书及自评标准(2016版),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015年学校已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和数字化校园平台的对接工作,科研管理系统的登录名与数字化校园平台用户名已经统一,请各位老师使用数字化校园平台统一登录名(一卡通上的“工号”)统一登录。从平台下载《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2016版,附件3)、《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2016版,附件4)、《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5)、《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6)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及自评标准的电子文档,由所在院部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3、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3日。申报单位须在5月23日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提交,生成《汇总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申报材料要求:纸申报书在线打印、自评标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汇总表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由二级院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评审和答辩

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行客观积分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答辩名单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琦

电 话:0371-69955107

电子信箱:kyc@hactcm.edu.cn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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