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总额为3706.13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成功拨付到4824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帐户,我校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圆满结束。
在我校“把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灵魂”的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思想指引下, 2015年度,我校继续发挥国家助学贷款作为资助学生主渠道的作用,做到了应贷尽贷,审批人数和金额再创新高,极大地缓解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尤其是今年,我省实施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模式。为了使同学们了解两种不同模式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贷款能够顺利地发放给每一个需要的同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在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按照操作规范,从2015年5月开始,不辞辛劳、连续工作,加班加点,完成了大量表格、合同、数据的填写、录入、审核等工作。针对2015级学生,我校在录取通知书夹寄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让学生未到校就能了解到学生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截至目前,作为首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高校,我校共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18199.06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511人合31291人次;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1271.88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14人合1806人次。为缓解学生经济困难、实现诚信自强育人目标、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学生诚实守信、学校贷后管理及时到位,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连年在全省获得优秀,贷款违约率一直处在全省低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多的学生受到国家助学贷款这项惠民政策的资助,同时,贷款存量也将不断增加,对我校加强学生诚信自强和诚信履约教育、做好借款学生贷后管理与服务、防范因贷款违约造成的潜在风险等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