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全省首批国家助学贷款POS机还款业务试点工作在我校启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主管马武、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经理乔艺芳莅临我校指导业务开展,我校学生处副处长王晓艺、资助中心有关同志、学生代表参加。
作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渠道的国家助学贷款,河南省自2004年开展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受助学生、贷款存量逐年增多,截至目前已达113万人次、近55亿元 。且自2015年起,我省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并行。为加强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拓展助学贷款还款途径,激励助学贷款回收受托方支付宝公司和中国银联对贷款学生的竞争性服务水平,方便受助学生还款,我省拟在全省高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POS机还款业务。我校自2004年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以来,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7790人次合15497.12万元。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诚信履约,多次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交流工作经验,此次全省首批国家助学贷款POS机还款业务试点工作在我校启动,方便了我校学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也是对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的肯定和激励,更能促进我校助学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开展。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POS机还款业务在全省高校开展后,无论是高校地贷款还是生源地贷款,也无论是本校学生还是河南省内其他高校学生,均可就近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POS机还款业务。
另悉,高校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两种不同模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负责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及回收。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所在县区负责审批、发放、回收,高校负责贷后管理,在回收中负次要责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开行工作人员在讲解助学贷款专用POS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