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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院校类普通攻关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6年04月27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接市科技局通知,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现将涉及院校的普通攻关项目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目标责任合同结题时间为2015年底前的高校类普通科技攻关、前沿技术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项目结题验收以《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合同》和《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约定的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完成情况;

3、预期成效的实现情况;

4、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使用和专账管理情况。

四、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承担人填写《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附件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同时提供项目结题要求的其它附件,特别是取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执行期内无任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不予结题。(例如: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核心期刊论文、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第三方有权机构)、查新报告、技术合同、销售合同、应用证明、生产线和样品图片等)

(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经各院部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16日前将结题材料与盖章后的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电子文档发至邮箱:kyc@hactcm.edu.cn。

(三)本次结题项目学校科技处将集中汇总向学校审计处提交审计申请,学校审计处将委派相关审计机构对结题项目进行财务审计,请课题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审计结束后,学校科技处将按程序向市科技局提交结题申请及结题材料。

(五)市科技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结题验收,对结题验收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出具相关证书。

(六)对不按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被录入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不良信用管理数据库,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

联系电话: 0371-65955107

工作邮箱:kyc@hactcm.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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