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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2016年09月28日   科技处

学校各院(部):

按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网上结项审核受理工作系统已全面投入运行,2013年度及其后的立项项目将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办理结项工作。现根据工作安排,拟对2013-2014年度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实施集中结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结项范围

2013-2014年度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见附件1)。

二、 材料清单

(一)《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1份(见附件2)。第2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第5-7页由同行专家手写评议意见、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同行专家具体要求详见第5页,第8页经费决算表由学校计财处签章,第9页审核意见由学校科技处签章。

(二)项目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院(部)初审后退回,复印件与结项报告共同装订成册。

三、 结项流程

(一)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结项材料由各院(部)汇总后统一审核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各院(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 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2. 项目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一致。

3.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项目类别,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 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二) 同行专家评议可由各院(部)统一组织,或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

(三) 经费决算表按实际支出情况如实填写,可按院(部)为单位,报送学校计财处审核后签章。

(四) 项目经费报销时间截至2016年10月28日,届时经费暂停使用,学校将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 项目重要事项及信息如需变更,请于2016年10月28日前登录云平台,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

(六) 请各院(部)完成初审后,2016年11月4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复审、签章。

(七) 通过复审的项目,按结项申请流程(见附件3),于2016年11月11日前将结项报告(包含所有附件)扫描转换成PDF文档后,通过云平台上报,我校云平台入口http://hactcm.rcloud.edu.cn

(八) 本次集中结项项目不可申请延期,不按规定进行结项,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云平台,将无法再申报同类项目。

(九) 2015年度立项项目如需结项,可由项目负责人向各院(部)申请后,本次一并办理。

(十) 结项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即可登录云平台,下载结项证明文件。

联系人:宰炎冰 联系电话:0371-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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