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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1日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面向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要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择优推荐2人(含附属医院1人)。

具体指标分配:每个教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人,每所附属医院推荐不超过1人。

以下人选可不占指标推荐:一是下列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二是重点区域产业创新人才: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四、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业务专栏”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下载中心”板块。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5时前报学校人事处(新校区综合楼BS60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个人必须通过本人学科归属院部申报。各单位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将高质量人选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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